1.1 用户在申请“ 品牌宝验证”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品牌宝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品牌宝验证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1.2 用户提交申请应遵守实名网站验证流程及规则。
1.3 在审核项目中,由于涉及到对网站的安全情况的检测,因此品牌宝有权在用户提交验证申请后,将用户申请的网站加入品牌宝指定的网站安全检测服务商进行挂马、篡改和漏洞扫描的检测。用户只要提交了验证申请,就表明确认了此条款。
2.1 在支持品牌宝“ 品牌宝验证”的互联网终端上将展示品牌宝 品牌宝验证信息,品牌宝不承诺该终端是否会持续展示以及以何种方式展示验证结果。
2.2 申请资料中所有项目一旦有任何的变动,用户都需要重新提交修改信息到品牌宝并等待品牌宝进行审核。否则,由于用户未及时提交变动信息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2.3 申请资料中的某些项目如出现变动,但由于品牌宝“ 品牌宝验证”未得到用户提交的信息更新申请,从而导致在审核结果中出现用户信息有误而停止对用户进行验证服务,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2.4 如果因网站终止等原因致用户主体不存在的,品牌宝将终止对用户提供的“ 品牌宝验证”服务,有权注销该网站的实名网站验证信息。
2.5 如果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实名网站验证,用户应当立即向品牌宝申请注销验证。品牌宝在接到用户注销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注销用户验证服务。
2.6 “ 品牌宝验证”服务注销前,用户因使用该“ 品牌宝验证”服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2.7 品牌宝会对所有已通过验证审核的网站进行风险监控,监控内容包括网站备案信息、网站主办方的工商或机构信息、网站内容、网站安全状况等。
2.8 因品牌宝网站监控包含对网站安全的监控,因此用户须允许品牌宝或者品牌宝认可的安全机构对其网站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扫描。用户提交了实名网站验证申请,即表明同意此条款。
3.1 用户申请验证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3.2 网站含政治、色情或其他违禁信息。
3.3 网站被举报存在不真实内容(含欺诈广告),且给用户带来不良后果。
3.4 网站未通过工信部ICP备案定期审核。
3.5 网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导致黑客挂马攻击。
3.6 网站主域名无法访问。
3.7 网站业务重大变更。
3.8 网站主办方变更或网站备案信息变更。
3.9 网站主办方工商信息、机构信息变更。
4.1 用户申请验证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4.2 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 品牌宝验证”服务。
4.3 利用“ 品牌宝验证”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4 对“ 品牌宝验证”及标识进行转让;利用“ 品牌宝验证”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 品牌宝验证”的行为。
4.5 利用此标识进行违法或其他非正常用途。
4.6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